蔡爱萍律师亲办案例
李某诉张某民间借贷一案
来源:蔡爱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量:843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原告李某持借条起诉张某。要求偿还借款壹拾万元整。

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委托本律师代理案件。本律师听取被告陈述的事情经过以及到法院阅卷后。就该案件做出了相应的代理措施。

庭审中,原告出具借条,该借条载明:借条,今借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17.10.25.张某

原告主张,借条正文和落款日期部分系原告书写,署名部分是被告书写。因未找到纸张,就找到一张作文纸且该张作文纸四周已写满字,只有中间空着,就在空白处书写了借条。并把四周都剪掉了。被告对借条内容予以否认并对该借条的真实性提出申请鉴定。经过鉴定,检材纸张上左下三方均被人为撕切,左下两方缺损突出,其长为8.8厘米,宽为7.8厘米,借条署名字迹是被告张某所长写。

经法院审理后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

当他人向你借款时必须要保留原始材料,不要随意剪裁或者更改借条内容,借条一定需要被借款人书写并签字摁手印,对于借条的格式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如何书写,对于大额借款尽量采取借款合同的方式签订,再支付给对方借款时要求对方出具收到条并保留借款方的身份信息等。借款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留证据,并与到期后借款人不予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起诉保证诉讼时效。对于被借款人当收到法院传票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委托律师来想办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蔡爱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蔡爱萍律师咨询。
蔡爱萍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220好评数83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建写字楼四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蔡爱萍
  • 执业律所: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84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建写字楼四楼